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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在网售平台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权,被索赔80万以上,代理后成功减损
作者:王庆庆律师 发布时间:2024-04-23 浏览量:0
2020年张某、李某分别在网售平台PDD上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注册的商户,经营化妆品业务,后被某公司以侵犯韩国WHOO后商标,起诉至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,分别主张80万和150万索赔。
2021年宁某在线下购买衣服,找人代工贴标,在PDD、ALBB等平台上销售,被上海某公司以侵犯HAZZYS商标,起诉至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,主张100万索赔。
代理律师从商标独占许可的时间、商标注册类别、主观过错程度、销售量中存在刷单等情况在庭前与法官进行了沟通,最终上述3案分别以2万、3万、1万的金额达成调解,最终结案。